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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监督程序与一审的区别?

来源:教玩游戏

审判监督程序与二审的区别:

1、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是已经生效的裁判,二审是还未生效的裁判;

2、审判监督程序有严格的,二审程序由上诉和抗诉引起;

3、审判监督程序没有确定的时间,二审程序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

4、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范围大;而按二审程序只能是第一审的上一级人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

第一百九十

各级人民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最高人民对地方各级人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上级人民对下级人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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