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一、事业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后均按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办法核定退休待遇。 二、你单位是否应参加社会保险,是由你省决定的。 三、欠费时不能办理退休手续。 四、因欠费导致的晚办理退休手续。责任不在社保。至于在于你单位还是你个人,与社保无关。 五、从办理完手续的下月起,由社保按月支付相应待遇。 六、因此而导致的少领的养老金,由欠费责任人负责。也就是说参见四。
法律客观:
《老年益保障法》第六条
各级应当将老龄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老龄事业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并鼓励社会各方面投入,使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制定国家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县级以上地方根据国家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制定本行政区域的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县级以上负责老龄工作的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老年益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