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教玩游戏。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成立有限责任公司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成立有限责任公司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来源:教玩游戏

成立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是需要有符合法定人数的股东以及相应的组织机构,比如股东会等。公司设立需要进行工商登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营业执照签发之日就是公司营业执照成立之日。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五)有公司住所。第二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申请成立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有哪些

法律分析:成立有限责任公司需要以下这些条件:(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五)有公司住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三条 成立有限责任公司需要以下这些条件:(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五)有公司住所。

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是什么?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通常包括:1、建立了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3、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股东人数;4、有公司住所、名称;5、依照法律规定,由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法律依据: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通常包括:1、建立了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3、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股东人数;4、有公司住所、名称;5、依照法律规定,由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五)有公司住所。

成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具备哪些条件?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2、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3、有公司住所;4、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5、其他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五)有公司住所。第二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有限责任公司的上市条件是什么?有限公司的上市条件是什么

有限责任公司上市条件有:1、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2、公司连续经营三年,经营符合法律规定;3、公司的注册资金无虚假出资,没有抽逃资金的现象;4、公司没有重大负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五十条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股票经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公开发行; (二)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 (三)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百分之十以上; (四)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证券交易所可以规定高于前款规定的上市条件,并报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是什么?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是:(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五)有公司住所。《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五)有公司住所。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五)有公司住所。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lvjiaowang.com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