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家具销售合同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相关法律、法规,遵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产品名称、规格、材质、单位等基本情况
第二条质量标准:每件红木家具应符合《中国深色名贵硬木家具标准》规定的树木名称,产品标识和实际用材符合,且不低于样品同等质量。
第三条付款方式:
1、本合同签订当日,乙方向甲方支付货款总额20%的定金,余款提货或送货时付清。
2、尾款共计人民币 万元整, 元,乙方在提取货物或验收货物合格后60个工作日内,将尾款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性支付到甲方以下账户。账户:__开户行:__
第四条自提货物。乙方自行提货,现场验收,缴清全款方可提货,提货时视为当日验收合格。
第五条甲方送货,运费由甲方承担。乙方缴清货款,经乙方验货签收,卖方应在交货时督促买方对家具的商标、数量及款式等外观特征及有无《产品质量承诺书》进行验收,买方发现问题应当场提出,并由双方协商达成解决方案。
第六条违约责任:若甲方未能按约定时间交货,每延误一天,按合同总额的0.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购买家具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告知甲方后,甲方在7天内修理或更换,修理不好或不能更换的,予以退货。乙方在使用中发现家具质量与质量保证书明显不符提出更换或退货要求的,甲方应予以更换或退货。
第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两种方式解决:
1.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 依法向人民起诉。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所有附则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新版家具销售合同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委托人): 代 表:
电 话: 电 话: 地 址: 地 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
一、 货物明细(见报价单)
二、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由货物总值、运输费用、安装费用组成,其中:
1、货物总值: :5600 元;
2、运输费用: 0 元;
3、安装费用: 0 元;
合计:人民币: 伍仟陆佰元 元注:
三、技术要求说明
1、 如需借助图纸说明的事项,必须附有图纸;
2、样品说明的事项;
四、交货条款
1、甲方户主按照规定如期交付货款。
2、 乙方送货产生延误,则乙方需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货物总值每周1%计算。
但下列原因造成的延期送货不视为延误送货。
(1)、甲方户主要求变更或补充订货合同;
(2)、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影响;
(3)、甲方户主未提供适当的安装条件;
(4)、甲方户主同意延期交货的其他情况;
3、 由于家具工程环节众多,若运输途中造成少量货品的损坏、丢失、错货及缺少配件等现象,乙方将在第一时间采取补救措施(包括使用替代品),以保证甲方户主的正常使用,甲方户主不得以此为由扣款或延迟付款。
五、质量保证
1、 乙方提供年的产品保修期(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 在保修期内,如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的破损、变形,均由乙方负责维修或退换,如因甲方户主使用不当或人为因素造成家具损坏,乙方负责维修,但收适当的材料费和工本费。
六、付款方式: 为确保合同正常运作及维护双方共同利益,本合同付款方式应按照工程进度分两次付款;,作为工程预付款,即人民币:贰仟贰佰元整 (:2200元)
第二期:货物安装完毕,甲方户主应在 当 日内验收且合格后,甲方户主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 60 %的余款,即人民币:(:叁仟肆佰 元)。¥:3400 全部货款未结清前,所有产品之产权归乙方所有。
七、违约责任
(一) 乙方责任:
1、 乙方非因不可抗力(如地震、水灾、风灾等)而不能交货或逾期交货达90日,乙方须按照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20%承担违约责任。
2、 乙方非因不可抗力逾期交货应支付逾期交货金额万分之五/天的违约金。
(二) 甲方户主责任:
1、 报价单所列产品及其颜色不得任意退、换(除质量问题),如甲方户主非因不可抗力(如地震、水灾、风灾等)要求退、换,则:
(1) 订制品,桌屏、高隔间,甲方户主应全额赔偿。
(2) 屏风、椅、沙发等有色产品及木制产品等其他类商品退、换,以销售之20%收取赔偿金,运输费用需另行承担。
(3) 有损坏者接受退、换。
甲方户主对其他未退、换部分按本合同要求进行验收和付款。
2、如因甲方户主原因要求延期交货应于交货日7天前通知乙方。
八、 附加条款:
1、 如甲方户主暂缓要货,乙方将提供交货外30天的免费仓储期,若甲方户主仍未能安排地方进行交货,乙方将收取仓储费用;若甲方户主变更交货期超过一个月的.,除事先书面征求乙方的同意外,还应交纳额外的仓储费用。否则,乙方有权取消合同并没收预付款。
2、 本合同一式两份,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签字后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 本合同在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以双方最后签字日期为生效日。
4、 一切由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执,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时,应提交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或提起诉讼。
九、 补充条款:签订后定制产品颜色和尺寸不能更改,如需要更改所有费用全由甲方户主负责.货到齐付清
全款。附件报价做为本合同的参考
甲 方: 乙 方:(签字)
甲方户主代表:(签字) 帐号:
新版家具销售合同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委托人):代表:
电话:电话:地址: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
一、货物明细(见报价单)
二、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由货物总值、运输费用、安装费用组成,其中:
1、货物总值:¥:5600元;
2、运输费用:0元; 3、安装费用:0元;合计:人民币:伍仟陆佰元元注:
三、技术要求说明
1、如需借助图纸说明的事项,必须附有图纸; 2、样品说明的事项;
四、交货条款
2、乙方送货产生延误,则乙方需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货物总值每周1%计算。
但下列原因造成的延期送货不视为延误送货。
(1)、甲方要求变更或补充订货合同; (2)、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影响; (3)、甲方未提供适当的安装条件; (4)、甲方同意延期交货的其他情况;
3、由于家具工程环节众多,若运输途中造成少量货品的损坏、丢失、错货及缺少配件等现象,乙方将在第一时间采取补救措施(包括使用替代品),以保证甲方的正常使用,甲方不得以此为由扣款或延迟付款。
五、质量保证
1、乙方提供年的产品保修期(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在保修期内,如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的破损、变形,均由乙方负责维修或退换,如因甲方使用不当或人为因素造成家具损坏,乙方负责维修,但收适当的材料费和工本费。
六、付款方式
为确保合同正常运作及维护双方共同利益,本合同付款方式应按照工程进度分两次付款;,作为工程预付款,即人民币:贰仟贰佰元整(¥:2200元)
第二期:货物安装完毕,甲方应在当日内验收且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60 %的余款,即人民币:(¥:叁仟肆佰元)。¥:3400全部货款未结清前,所有产品之产权归乙方所有。
七、违约责任(一)乙方责任
1、乙方非因不可抗力(如地震、水灾、风灾等)而不能交货或逾期交货达90日,乙方须按照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20%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非因不可抗力逾期交货应支付逾期交货金额万分之五/天的违约金。 (二)甲方责任:
1、报价单所列产品及其颜色不得任意退、换(除质量问题),如甲方非因不可抗力(如地震、水灾、风灾等)要求退、换,则:(1)订制品,桌屏、高隔间,甲方应全额赔偿。 (2)屏风、椅、沙发等有色产品及木制产品等其他类商品退、换,以销售之20%收取赔偿金,运输费用需另行承担。 (3)有损坏者接受退、换。甲方对其他未退、换部分按本合同要求进行验收和付款。
2、如因甲方原因要求延期交货应于交货日7天前通知乙方。
八、附加条款
1、如甲方暂缓要货,乙方将提供交货外30天的'免费仓储期,若甲方仍未能安排地方进行交货,乙方将收取仓储费用;若甲方变更交货期超过一个月的,除事先书面征求乙方的同意外,还应交纳额外的仓储费用。否则,乙方有权取消合同并没收预付款。
2、本合同一式两份,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签字后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在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以双方最后签字日期为生效日。
4、一切由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执,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时,应提交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或提起诉讼。
九、补充条款
签订后定制产品颜色和尺寸不能更改,如需要更改所有费用全由甲方负责.货到齐付清全款。
甲方:乙方:(签字)
甲方代表:(签字)帐号:
签字日期:20xx年08月22日签字日期:20xx年08月22日
本合同20xx年08月232日签发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