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建立健全各级(党组)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切实发挥各级党组织抓基层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作用,现就建立各级党组织“双向述职”制度规定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沙坡头区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
二、实施办法
“双向述职”分为“下述上评”和“上述下评”两种方式进行。
1、“下述上评”,即(党组)向区工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述职,接受区工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评议;基层党支部(总支)要向(党组)述职,接受上级党组织评议。
2、“上述下评”,即(党组)向党员代表大会述职,进行民主评议;基层党支部(总支)向全体党员述职,进行民主评议。
三、述职内容
述职的主要内容包括:
1、贯彻执行和上级党组织关于基层党建工作的决议、决定,坚持实事求是,客观真实,重点突出,制定基层
党建工作年度计划,工作制度和落实措施以及组织实施情况;
2、研究基层党建工作的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不断创新基层党建工作的思路、措施、方法及成效;
3、建立健全党的基层组织,加强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领导或指导基层党组织开展工作的绩效情况;
4、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指导基层党组织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规范、完善基层党员干部的培训制度,切实提高党员队伍整体素质情况;
5、妥善解决人员、经费、办公场所等问题,为基层党组织开展工作创造条件,关心爱护基层党员干部,充分调动基层党员干部的工作积极性等方面所做的工作;
6、查找基层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剖析抓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履行职责的差距和不足。
述职报告要实事求是,简明扼要,注重事实,切忌空谈理论,一般不超过3000字。
四、组织领导
1、“双向述职”每半年组织实施一次(半年述职和年度述职),可与综合考核目标体系考核工作同步进行,分为学习准备、撰写专项述职报告、述职评议和总结提高四个阶段。原则上半年述职以书面报告形式,年度述职以召开述职大会的形式进行,于每年6月底和12月底前完成。
2、民主评议、测评工作结束后,对结果进行通报。对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较好的,通报表扬,并作为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得力,述职时不如实反映基层党建工作情况,或不认真履行职责,责任范围内贯彻执行情况存在严重问题没有及时解决,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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