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二手房买卖中订立合同时最好严谨些,将各项细则明确清楚。如果卖房故意拖延时间过户,一定要尽早起诉,同时为避免卖方另将房屋转卖他人或被抢购,最好将房屋进行保全果买方志在违约金的赔付,须将已支付给卖方的房款取回再行起诉,以防卖方因败诉而拖欠所支付的房款及违约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六条 房地产转让、抵押,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五章的规定办理权属登记。第六十二条 房地产抵押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因处分抵押房地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应当依照本章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第3种观点: 二手房买卖拖延过户首先可以发出书面催告,与卖方约定合同履行期限;其次也可以直接视作违约处理,由卖家承担违约责任,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进行相应损失赔偿。一、租房合同如果房东违约怎么处理租房合同房东违约,租客可以要求房东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根据2021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二、二手房合同违约怎么办二手房合同签订遇到违约的应付方式是,应当要求违约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违约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合同双方有约定违约金的,应当支付约定的违约金。三、合同未约定违约责任可以主张违约金吗合同未约定违约金,也可以主张违约金。根据《民法典》等法律规定,存在以下的情况:1.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一百一十二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2.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之规定,损失赔偿不是必然要约定的,如合同中未约定损失赔偿,但,违约方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仍应当赔偿。对于金钱给付义务中,因迟延支付,最直接也最易被预见的应当就是利息损失,即该笔款项被占用后,债权人无法进行存款获取利息收入等增值行为,或债权人因急用该笔资金未得而不得不向第三人借款而必须支付利息。【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二条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如二手房的买家在交易中拖延不过户应该承担违约金,而且不退还定金。当事人在房屋买卖的过程中,应该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如一方出现违约情况的,应该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进行办理,也可以诉讼到当地的人民法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六条 房地产转让、抵押,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五章的规定办理权属登记。第六十二条 房地产抵押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因处分抵押房地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应当依照本章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第2种观点: 买二手房不给过户的处理方式具体如下:1、买二手房不给过户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如果事先没有约定过户时间或超过过户时间,那么卖方属于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2、买方可以提起诉讼,申请法院要求违约方履行过户的义务,经催告后仍不履行过户义务,买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买卖双方是有买卖合同的,卖家如果不履行合同约定配合买家办理过户手续。买家可以凭买卖合同到法院起诉维权。买家胜诉取得法院判决书之后,买家可以要求法院给房管部门开具协助执行公函,然后到住房所属房管部门可以单独办理住房过户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第五百八十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行。有前款规定的除外情形之一,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终止合同权利义务关系,但是不影响违约责任的承担。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找律师发律师函给房主,告知房主相关的法律规定,在房主不过户情况下,房子应该承担什么责任,在房主看到这些法律规定之后,他如果是法律意识比较强的,他可能就会将这个房子过户给那个买受人。2、如果有一些房主他仍然是拒不过户的,那么买房人他可以去法院起诉,借助于国家公权力和强制力,这个起诉它除了可以要求房主继续履行过户手续之外,还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的责任。3、如果合同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的约定,如果合同没有约定的可以举证证明实际损失,让房主按照实际损失来赔偿。另外对于那个合同已经约定了违约责任,但是那个违约责任的约定,它不足以弥补买房人实际损失的,买房也可以根据实际损失的情况,要求卖方那个填补那个相应的损失,已达到实际损失的那个额度为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1种观点: 卖方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买方在约定时间内对房屋进行验收交接办理过户登记,或者协商约定过户期限,买方逾期不履行的需要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形式如下:1、继续履行,一般也叫作为强制履行,指的是违约的那一方在不按合同约定履行相应义务时,会由法院进行强制性的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其合同债务的一种违约责任方式。2、采取一定的补救措施,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在物品的质量没有符合合同约定的情况下,应该是要按照当事人之前约定好的承担起违约责任。3、赔偿损失,指的是债务人在不履行合同中相应的债务时,依照法律规定需要赔偿债权人在其不履行的行为中所受到的损失的责任。4、定金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按照相关的法律要求一方给付一定数额的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5、违约金罚款,这个是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约定好的,或者是法律直接规定好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则需要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第2种观点: 卖方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买方在约定时间内对房屋进行验收交接办理过户登记,或者协商约定过户期限,买方逾期不履行的需要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形式如下:1、继续履行,一般也叫作为强制履行,指的是违约的那一方在不按合同约定履行相应义务时,会由法院进行强制性的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其合同债务的一种违约责任方式。2、采取一定的补救措施,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在物品的质量没有符合合同约定的情况下,应该是要按照当事人之前约定好的承担起违约责任。3、赔偿损失,指的是债务人在不履行合同中相应的债务时,依照法律规定需要赔偿债权人在其不履行的行为中所受到的损失的责任。4、定金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按照相关的法律要求一方给付一定数额的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5、违约金罚款,这个是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约定好的,或者是法律直接规定好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则需要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二手房买卖中订立合同时最好严谨些,将各项细则明确清楚。如果卖房故意拖延时间过户,一定要尽早起诉,同时为避免卖方另将房屋转卖他人或被抢购,最好将房屋进行保全果买方志在违约金的赔付,须将已支付给卖方的房款取回再行起诉,以防卖方因败诉而拖欠所支付的房款及违约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六条 房地产转让、抵押,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五章的规定办理权属登记。第六十二条 房地产抵押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因处分抵押房地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应当依照本章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第1种观点: 二手房买卖拖延过户首先可以发出书面催告,与卖方约定合同履行期限;其次也可以直接视作违约处理,由卖家承担违约责任,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进行相应损失赔偿。一、租房合同如果房东违约怎么处理租房合同房东违约,租客可以要求房东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根据2021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二、二手房合同违约怎么办二手房合同签订遇到违约的应付方式是,应当要求违约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违约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合同双方有约定违约金的,应当支付约定的违约金。三、合同未约定违约责任可以主张违约金吗合同未约定违约金,也可以主张违约金。根据《民法典》等法律规定,存在以下的情况:1.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一百一十二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2.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之规定,损失赔偿不是必然要约定的,如合同中未约定损失赔偿,但,违约方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仍应当赔偿。对于金钱给付义务中,因迟延支付,最直接也最易被预见的应当就是利息损失,即该笔款项被占用后,债权人无法进行存款获取利息收入等增值行为,或债权人因急用该笔资金未得而不得不向第三人借款而必须支付利息。【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二条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2种观点: 二手房交易是指已经在房地产交易中心备过案、完成初始登记和总登记的、再次上市进行交易。可以发出书面催告,约定合同履行期限;也可以视作违约处理卖家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从法律规定及交易惯例来看,房屋中介只是提供双方订立合同的机会,并协助办理过户等手续。并不承诺相应的后果,更不承诺限期完成。本案中中介承诺限期办理过户手续,将合同对方的义务包揽在自己名下,而这是中介无法绝对掌控的,中介将自己置于非常被动和危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六条 房地产转让、抵押,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五章的规定办理权属登记。第六十二条 房地产抵押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因处分抵押房地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应当依照本章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找律师发律师函给房主,告知房主相关的法律规定,在房主不过户情况下,房子应该承担什么责任,在房主看到这些法律规定之后,他如果是法律意识比较强的,他可能就会将这个房子过户给那个买受人。2、如果有一些房主他仍然是拒不过户的,那么买房人他可以去法院起诉,借助于国家公权力和强制力,这个起诉它除了可以要求房主继续履行过户手续之外,还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的责任。3、如果合同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的约定,如果合同没有约定的可以举证证明实际损失,让房主按照实际损失来赔偿。另外对于那个合同已经约定了违约责任,但是那个违约责任的约定,它不足以弥补买房人实际损失的,买房也可以根据实际损失的情况,要求卖方那个填补那个相应的损失,已达到实际损失的那个额度为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2种观点: 二手房买方拖延不过户卖方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买方在约定时间内对房屋进行验收交接办理过户登记,或者协商约定过户期限,买方逾期不履行的需要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一、房东如何处理违约?二手房东违约,首先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处理,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果没有约定违约金,可以要求房东赔偿因违约造成的损失。构成根本违约时,买方可以解除二手房购房合同。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二、买二手房的过程中容易出现哪些陷阱买二手房过程中容易出现以下陷阱:(1)卖方隐瞒房屋真实信息;卖方为了促成交易,往往隐瞒真实信息,如房屋质量问题、居住环境问题,在签订合同后另一方发现从而提起诉讼。对此,买方可以在买房前向物业、邻居了解情况,好到现场看房,并对可能出现的质量问题如何承担作出约定。(2)房价上涨卖方毁约;有些卖方在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发现房屋价格又上涨了,于是以种种借口不办理过户手续,另买方只好将之起诉至法院。对此,买方不但要与卖房方签订合同,还要提前考虑房价上涨、下跌等因素约定好违约赔偿责任,并在能够办理过户手续时及时办理,避免对方反悔。(3)违约责任不明确;格式合同内容极不公平,体现在回避责任。一般都是规定买方和卖方的责任,而没有中介公司的责任,严重违背合同要合理分配双方权利义务的规定。一旦发生违约,利益受损方维权相对比较困难。三、草签合同能退首付吗?草签合同后,如果因出卖方的原因导致合同不能成立或者卖方有其他违约行为的,可以要求出卖方退回首付;但是买方有违约行为的,首付款不一定能全部退还。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的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等,构成预约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预约合同约定的订立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的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六百零八条出卖人按照约定或者依据本法第六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将标的物置于交付地点,买受人违反约定没有收取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违反约定时起由买受人承担。
第1种观点: 律师解答:买房过户原房主不肯来签字的,可以向对方发出催告函,要求对方尽快履行协助过户的义务。如果对方仍然不协助办理过户手续的,作为买方可以解除该房屋买卖合同,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条 第一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买房过户原房主不肯来签字的,可以向对方发出催告函,要求对方尽快履行协助过户的义务。如果对方仍然不协助办理过户手续的,作为买方可以解除该房屋买卖合同,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条 第一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如二手房的买家在交易中拖延不过户应该承担违约金,而且不退还定金。当事人在房屋买卖的过程中,应该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如一方出现违约情况的,应该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进行办理,也可以诉讼到当地的人民法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六条 房地产转让、抵押,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五章的规定办理权属登记。第六十二条 房地产抵押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因处分抵押房地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应当依照本章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般情况下,如果二手房的买方拖延不过户的,那么卖方可以拿着买卖合同,到管辖区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买方立刻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判决生效后,卖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请求人民法院强制买房办理过户手续。过户就是不动产,或准不动产所有权登记的变更。只有不动产办理过户手续,所有权才会变动到卖方名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二条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2种观点: 一、二手房买卖拖延不过户怎么办卖房人“边卖边想涨价”的心态在二手房交易市场中比较普遍。在利益驱使下,卖房人往往在办理房屋交割手续前开始反悔,寻找各种借口故意不办理“二手房”过户手续。为达到毁约的目的,使用的手段也是各式各样,如要求买主加价,加价不成,则采取串通第三人诉至法院要求确认买卖合同无效的,或由夫妻一方主张买卖合同没有经过共有人同意的;甚至直接把房卖给了第三人并过了户的。还有个别不良开发商与关联中介勾结起来,订立虚假合同,宣传“抢购”故意不给你过户等等。买方一般表现在房价下降或找不到下家时采用不支付房款的毁约方法。针对以上情况,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最好严谨些。如果买方对这套房子志在必得,一定要尽早起诉,同时为避免卖方另将房屋转卖他人或被“抢购”,最好将房屋进行保全;如果买方志在违约金的赔付,须将已支付给卖方的房款取回再行起诉,以防卖方因败诉而拖欠所支付的房款及违约金。如果房屋被转卖他人或被“抢购”,在要求对方退还原来房款的同时,还可提起因房价上涨而造成的差价赔偿即期待利益诉讼。二、二手房过户需注意什么1、查询户籍状况在交易之前,买家需要到当地派出所及政府对外服务窗口查询户籍状况。房屋户籍通常是由该房屋所在地派出所管理,一般情况下,派出所会要求户主本人调取户籍材料,买家可以要求同卖家一起到派出所调阅。这个程序最好在交易前完成,一旦迁户有问题,买家可以拒绝购买。2、核实相关证件买二手房时,买家可要求卖家出示户口本,自己复印后留存户口复印件,以确认房子的户籍状况。3、明确违约责任在签订买卖合同时,可在合同上注明相关条款,买家主要把握两点:一是付款的时间,买家只有在确认所购房屋中的全部户口迁出时,才可以付清全部的购房款;二是明确了违约责任,就可免除买家在损害方面的举证责任,就不必在诉讼中搜集证据证明自己所遭受的损害。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找律师发律师函给房主,告知房主相关的法律规定,在房主不过户情况下,房子应该承担什么责任,在房主看到这些法律规定之后,他如果是法律意识比较强的,他可能就会将这个房子过户给那个买受人。2、如果有一些房主他仍然是拒不过户的,那么买房人他可以去法院起诉,借助于国家公权力和强制力,这个起诉它除了可以要求房主继续履行过户手续之外,还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的责任。3、如果合同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的约定,如果合同没有约定的可以举证证明实际损失,让房主按照实际损失来赔偿。另外对于那个合同已经约定了违约责任,但是那个违约责任的约定,它不足以弥补买房人实际损失的,买房也可以根据实际损失的情况,要求卖方那个填补那个相应的损失,已达到实际损失的那个额度为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起诉至法院要求卖家继续履行合同配合过户,同时支付违约金。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找律师发律师函给房主,告知房主相关的法律规定,在房主不过户情况下,房子应该承担什么责任,在房主看到这些法律规定之后,他如果是法律意识比较强的,他可能就会将这个房子过户给那个买受人。2、如果有一些房主他仍然是拒不过户的,那么买房人他可以去法院起诉,借助于国家公权力和强制力,这个起诉它除了可以要求房主继续履行过户手续之外,还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的责任。3、如果合同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的约定,如果合同没有约定的可以举证证明实际损失,让房主按照实际损失来赔偿。另外对于那个合同已经约定了违约责任,但是那个违约责任的约定,它不足以弥补买房人实际损失的,买房也可以根据实际损失的情况,要求卖方那个填补那个相应的损失,已达到实际损失的那个额度为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如二手房的买家在交易中拖延不过户应该承担违约金,而且不退还定金。当事人在房屋买卖的过程中,应该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如一方出现违约情况的,应该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进行办理,也可以诉讼到当地的人民法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六条 房地产转让、抵押,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五章的规定办理权属登记。第六十二条 房地产抵押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因处分抵押房地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应当依照本章规定办理过户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