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教玩游戏。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管辖权的什么在审判刑事案件的过程中,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管辖权的什么在审判刑事案件的过程中,

来源:教玩游戏

法律主观:

具体的刑事案件的管辖规定如下: 第二章管辖 第十四条根据 刑事诉讼法 的规定,刑事案件由机关管辖,但下列刑事案件除外: (一) 贪污贿赂犯罪 , 国家工作人员 的渎职犯罪,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经省级以上人民决定立案侦查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 (二)自诉案件,但对人民直接受理的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 轻微刑事案件 ,因证据不足驳回起诉,人民移送机关或者被害人向机关控告的,机关应当受理;被害人直接向机关控告的,机关应当受理; (三)军人违反职责的犯罪和内部发生的刑事案件; (四)罪犯在监狱内犯罪的刑事案件; (五)其他依照法律和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 第十五条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机关管辖。如果由 犯罪嫌疑人 居住地的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机关管辖。 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 犯罪结果发生地 。犯罪行为发生地,包括犯罪行为的实施地以及预备地、开始地、途经地、结束地等与犯罪行为有关的地点;犯罪行为有连续、持续或者继续状态的,犯罪行为连续、持续或者继续实施的地方都属于犯罪行为发生地。犯罪结果发生地,包括犯罪对象被侵害地、犯罪所得的实际取得地、藏匿地、转移地、使用地、销售地。 居住地包括 户籍所在地 、经常居住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户籍所在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法律、司法解释或者其他规范性文件对有关犯罪案件的管辖作出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六条针对或者利用计算机网络实施的犯罪,用于实施犯罪行为的网站服务器所在地、网络接入地以及网站建立者或者管理者所在地,被侵害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及其管理者所在地,以及犯罪过程中犯罪分子、被害人使用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所在地机关可以管辖。 第十七条行驶中的交通工具上发生的刑事案件,由交通工具最初停靠地机关管辖;必要时,交通工具始发地、途经地、到达地机关也可以管辖。 第十几个机关都有权管辖的刑事案件,由最初受理的机关管辖。必要时,可以由主要犯罪地的机关管辖。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关可以在职责范围内并案侦查: (一)一人犯数罪的; (二)共同犯罪的; (三)共同犯罪的犯罪嫌疑人还实施其他犯罪的; (四)多个犯罪嫌疑人实施的犯罪存在关联,并案处理有利于查明犯罪事实的。 第十九条对管辖不明确或者有争议的刑事案件,可以由有关机关协商。协商不成的,由共同的上级机关指定管辖。 对情况特殊的刑事案件,可以由共同的上级机关指定管辖。 第二十条上级机关指定管辖的,应当将指定管辖决定书分别送达被指定管辖的机关和其他有关的机关。 原受理案件的机关,在收到上级机关指定其他机关管辖的决定书后,不再行使管辖权,同时应当将案卷材料移送被指定管辖的机关。 对指定管辖的案件,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的,由被指定管辖的机关提请同级人民 审查 批准;需要提起公诉的,由该机关移送同级人民审查决定。 第二十一条县级机关负责侦查发生在本辖区内的刑事案件。 设区的市一级以上机关负责重大的危害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涉外犯罪、经济犯罪、集团犯罪案件的侦查。 上级机关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侦查下级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下级机关认为案情重大需要上级机关侦查的刑事案件,可以请求上一级机关管辖。 第二十二条机关内部对刑事案件的管辖,按照刑事侦查机构的设置及其职责分工确定。 第二十三条铁路机关管辖铁路系统的机关、厂、段、院、校、所、队、工区等单位发生的刑事案件,车站工作区域内、列车内发生的刑事案件,铁路沿线发生的盗窃或者破坏铁路、通信、电力线路和其他重要设施的刑事案件,以及内部职工在铁路线上工作时发生的刑事案件。 铁路系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延伸到地方涉及铁路业务的网点,其计算机信息系统发生的刑事案件由铁路机关管辖。 对倒卖、伪造、变造火车票的案件,由最初受理案件的铁路机关或者地方机关管辖。必要时,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铁路机关或者地方机关管辖。 铁路建设施工工地发生的刑事案件由地方机关管辖。 第二十四条交通机关管辖交通系统的机关、厂、段、院、校、所、队、工区等单位发生的刑事案件,港口、码头工作区域内、轮船内发生的刑事案件,水运航线发生的盗窃或者破坏水运、通信、电力线路和其他重要设施的刑事案件,以及内部职工在交通线上工作时发生的刑事案件。 第二十五条民航机关管辖民航系统的机关、厂、段、院、校、所、队、工区等单位、机场工作区域内、民航飞机内发生的刑事案件。 重大飞行事故刑事案件由犯罪结果发生地机场机关管辖。犯罪结果发生地未设机场机关或者不在机场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由地方机关管辖,有关机场机关予以协助。 第二十六条森林机关管辖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等刑事案件,大面积林区的森林机关还负责辖区内其他刑事案件的侦查。未建立专门森林机关的,由所在地机关管辖。 第二十七条海关走私犯罪侦查机构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境内发生的涉税走私犯罪案件和发生在海关监管区内的非涉税走私犯罪案件。 第二十机关侦查的刑事案件涉及人民管辖的案件时,应当将属于人民管辖的刑事案件移送人民。涉嫌主罪属于机关管辖的,由机关为主侦查;涉嫌主罪属于人民管辖的,机关予以配合。 机关侦查的刑事案件涉及其他侦查机关管辖的案件时,参照前款规定办理。 第二十九条机关和互涉刑事案件的管辖分工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机关和武装互涉刑事案件的管辖分工依照机关和互涉刑事案件的管辖分工的原则办理。列入武装序列的边防、消防、警卫部门人员的犯罪案件,由机关管辖。

法律客观:

《刑事诉讼法》第四条 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办理危害的刑事案件,行使与机关相同的职权。 第五条 人民依照法律规定行使审判权,人民依照法律规定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第六条 人民、人民和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依靠群众,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对于一切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在法律面前,不允许有任何。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lvjiaowang.com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