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领导干部在退休后可以持有公司股权,但在任职期间不得兼职或持有股权。退休后,他们不能经营商业性企业,但可以持有非相关业务的公司股权。三年后,他们可以持有公司股权,但需向原单位报告兼职情况,并经单位审批备案。
法律分析
教师可以作为公司股东。
但是,如果教师为学校党政领导干部,能否作为公司股东分为如下几种情形:
1、现职和不担任现职但未办理退(离)休手续的党政领导干部不得在企业任职或兼职,即使按照规定经批准在企业兼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也不得在企业获取股权。
2、党政领导干部退休后,也不得兴办商业性企业,即不能作为营利性公司的股东。
3、党政干部辞去公职后三年内,不得在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公司持有股权,但可以在原任职务管辖业务及管辖区域范围外的公司持股。
4、党政干部辞去公职三年后可以在公司持有股权,但是如果涉及在公司兼职(任职)的,应由本人向其原所在单位(党组)报告;
由拟兼职(任职)企业出具兼职(任职)理由说明材料,所在单位(党组)按规定审批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向相应的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拓展延伸
教师的法律地位与股东身份的关系
教师的法律地位与股东身份的关系密切相关。教师作为从事教育工作的专业人士,在法律上享有一定的特殊地位和权益保障。然而,教师是否能成为公司股东需要考虑多个因素。首先,教师是否符合公司股东的资格要求,例如是否满足最低投资额度等条件。其次,教师作为公职人员,需遵守法律规定的和职业道德要求,可能会受到一些。此外,教师股东身份可能引发利益冲突和职业道德问题,需要审慎考虑。综上所述,教师的法律地位与股东身份之间存在一定的关系,但具体是否能成为公司股东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进行具体分析和判断。
结语
教师作为公司股东需要考虑多个因素,包括是否符合资格要求、是否受以及可能引发的利益冲突和职业道德问题。教师的法律地位与股东身份有一定关系,但具体能否成为公司股东需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进行具体分析和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六章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 第一百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公司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四节 监 事 会 第一百一十七条 股份有限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监事会设一人,可以设副。监事会和副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监事会副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副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本法第五十二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任期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二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二节 组 织 机 构 第五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监事会设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