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起诉离婚需要带的证件如下:
1、离婚起诉状;
2、结婚证的原件、复印件;
3、身份证、户口簿的原件或者复印件;
4、有孩子的,还应当提供孩子的出生证或户口本;
5、若涉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应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6、如果有代理人,需提供代理人身份的证明和委托书。
身份证的办理流程:
1、前往户籍所在地的机关户籍窗口;
2、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3、提交本人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
4、进行现场拍照;
5、缴纳规定的费用;
6、领取《居民身份证领取回执》。
综上所述,离婚起诉需要带离婚起诉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或复印件、孩子的出生证或户口本(如有孩子)、相关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证据材料(如涉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和委托书(如有代理人)。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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