肋骨骨折五根工伤伤残级别:在我国伤残等级分为一到十级,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等级划分标准赔偿。由工伤鉴定结果决定赔偿的标准,按照工伤鉴定结果法定的工伤赔偿计算方式计算,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在工伤鉴定结果的基础上,计算出劳动者工伤最终赔偿的金额。
一、工伤鉴定结果达不到伤残等级如何处理
工伤鉴定结果达不到伤残等级的处理方法:
1、医疗费用,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住院伙食补助费,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规定;
3、交通费、住宿费,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规定;
4、停工留薪,原工资福利待遇在停工留薪期内不变的,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二、伤残务工赔偿标准
伤残务工赔偿标准一般是由工伤鉴定结果决定,在鉴定结果的基础上,按照法定工伤赔偿计算方式进行有关的计算得出的最终结果就是劳动者工伤赔偿的金额。为了充分保护工伤纠纷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保护工伤职工及其亲属的合法权益,我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对工伤纠纷现定了多种解决途径。
三、南京工伤九级赔偿标准
南京工伤九级赔偿标准是: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和《南京市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标准,支付工伤保险待遇项目的费用。由工伤鉴定结果决定工伤赔偿标准,按照九级工伤鉴定结果法定的工伤赔偿计算方式计算赔偿。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具体标准由南京市规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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