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冷静沉着,实话实说。询问时,切记要问清证人与双方当事人或事件的关系,否则会影响案件的公正处理。
法律依据: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五十四条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
第一百八十九条 询问前,应当了解证人、被害人的身份,证人、犯罪嫌疑人、被害人之间的关系。询问时,应当告知证人、被害人必须如实地提供证据、证言和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应负的法律责任。
侦查人员不得向证人、被害人泄露案情或者表示对案件的看法,严禁使用威胁、引诱和其他非法方法询问证人、被害人。
把尽可能知道案件的事实,实事求是地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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